作為全國目前唯一的節約集約用地試點城市,合肥日前連續出臺三項促進存量建設用地升級改造的相關政策,以更加積極的土地政策鼓勵引導城市工商業改造升級,提高用地節約集約水平。
根據合肥市政府日前出臺的《關于促進存量商業用地升級改造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的意見》、《關于盤活存量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的意見》、《關于促進工業用地集約利用的意見》三個文件,對于城市規劃區內符合條件的存量商業用地,鼓勵自行改造升級,建設商業、服務業項目(不含商品住宅)。對于總投資在5億元以上的大型商業綜合體(不含辦公、寫字樓、商品住宅)和五星級酒店項目,樓面地價按物業自行持有比例,依據市場評估地價的比例確定。
對于城市規劃區內符合條件的原有工業、辦公、綜合等存量國有建設用地,鼓勵土地使用權人自行升級改造,發展商業、服務業項目(不含商品住宅)。引導利用自有存量土地自行改造建“大商業”,而不是自發無序的搞小賣鋪、小餐館等“小商業”。
同時,合肥鼓勵工業用地“上天入地”,一方面通過向空中發展提高容積率,同時鼓勵工業企業利用地下空間,將停車場等配套設施在符合人防、安全和消防要求的前提下向地下發展。鼓勵引導中小工業企業,通過整合調整集中建設多層標準化廠房。
合肥本次三項“土地新政”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相關分析人士認為,積極發展現代服務業是合肥邁向區域性特大城市的必由之路,合肥此次土地新政放寬了一些存量土地改造升級的條件,對于通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動工商業升級發展具有積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