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一則《大有能源23.8億元采礦權不翼而飛》的報道讓大有能源在9月11日開始停牌。報道質疑大有能源以“借用采礦權、高價評估、融資后歸還”的方式侵吞上市公司巨額定向增發募集資金。
兜兜轉轉的采礦權
事情起因于一則2013年2月發布于青海省國土資源廳網站的公示,公示的事項為天峻義海能源煤炭經營有限公司(下稱天峻義海)將聚乎更一露天煤礦首采區采礦權以0元轉讓給了青海省木里煤業開發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木里煤業)。木里煤業是由青海省國有資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獨資組建的有限責任公司。上市公司一直開采的礦權被0元轉讓,引發了市場關注。
資料顯示,早在2011年11月的一則轉讓公示中,正是木里煤業將該采礦權轉讓給了天峻義海。在這一年又兩個月中,采礦權在天峻義海手中轉了個圈,而在這期間,大有能源以巨額定向增發募集資金從控股股東義馬煤業集團(下稱義煤集團)旗下的青海義海能源,收購了包括天峻義海在內的4項資產,其中該礦區采礦權評估價值高達23.80億元。媒體認為這蹊蹺的礦權流轉背后,操盤的是義煤集團。
事實上,聚乎更一露天煤礦首采區采礦權在此前還曾有過兩次流轉。
2008年,在青海省一次礦區企業整合中,義海能源與青海興青工貿工程有限公司組建了子公司青海省天木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天木能源),采礦權歸屬天木能源。
2007年,國家發改委制定的《煤炭產業政策》規定“在大型煤炭基地內,一個礦區原則上由一個主體開發,一個主體可以開發多個礦區”。2011年,據此政策青海省推進資源整合,木里煤業被確認為木里礦區內唯一開發主體,并從天木能源通過無償轉讓獲得聚乎更一露天煤礦首采區采礦權。
公司回應稱事情很復雜
目前看來,青海省《木里礦區煤炭資源總體規劃》中對“一個礦區一個開發主體”的要求是整個事件的關鍵。在規劃指引下,木里煤業成為該礦區唯一的合法開發主體,而大有能源在定向募資時還念念不忘這項資產,產權在多個主體間數次無償流轉。由此可見,至少在這個案例上,煤炭資源整合留下了剪不斷理還亂的產權關系。
媒體稱得到了一份木里煤業集團出具的《承諾函》,承諾天峻義海將聚乎更一露天煤礦首采區采礦權轉讓至木里煤業后,木里煤業將抓緊辦理相應的子證。不過,至少開發主體申請“大證”,再由開發主體給礦區企業發“子證”,實際開發仍然是礦區企業。正是其中模糊的產權關系使大有能源需要在定向募資前“借入”采礦權,募資完成后“歸還”采礦權,同時以做假賬的方式規避信息披露。
事實上早在今年2月,采礦權就已無償轉讓給木里煤業,大有能源至今未對此事進行信息披露。有媒體根據公司財務報告數據推測,大有能源膽敢違反信息披露規則,原因在于其根本就未將采礦權入賬。中國上市公司輿情中心聯系到大有能源董秘張建強,他表示目前媒體的質疑內容正在核實之中,由于事情比較復雜、有些資料歷史久遠及部分人事變動
,還需要一兩天時間了解,才能更準確公布細節。
同時,對于有媒體報道提到的采礦權轉讓是緣于“按照整合要求,所有采礦權上交,由木里煤業集團申請一個大證,再發給礦區企業一個子證”,張建強表示,“這是有問題的”,可能存在法律或兩個證采礦范圍重疊的問題。詳細情況,仍需等待公司正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