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經濟參考報社對廣州網易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網易)提出的強制執行申請。
此次申請涉及的案件為雙方在2012年到2013年的著作權已決糾紛,共計九案的一審判決結果均以被告網易敗訴告終,判決書中不僅判令被告需要支付原告的相關經濟損失,還要在其經營的網站(
www.163.com)新聞中心頻道首頁以連續四十八小時登載聲明的方式向原告賠禮道歉。雖然被告網易提出了上訴,但無一例外都被二審法院駁回,維持了原判。由于網易一直怠于履行賠償義務,預計需要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近人民幣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