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4日宣布,《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從2014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 工商總局表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所有在各級工商部門登記的獨立法人,包括企業法人,外資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必須向其注冊時的工商部門上交2013年年度報告。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所有獨立法人必須上報2014年企業年度報告。否則,未上報企業將被列入異常名錄,在企業信用信息供給系統中公示。 10月1日起,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也將開啟企業報送信息端口,屆時,企業所有公開信息,將在該系統體現。自3月1日起,企業信用信息公開系統已經實現全國聯網,用戶可以在該系統內查到任何在中國各級工商登記部門注冊企業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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