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山西監管局發布兩則批復,同意山西農村商業聯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西省農商行”)對山西清徐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清徐農商行”)、山西柳林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柳林農商行”)進行收購。
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山西監管局官網截圖
批復顯示,經審核,同意山西省農商行股東資格,山西省農商行收購清徐農商行后,持有其100656萬股,持股比例為93.2%;山西省農商行收購柳林農商行后,持有其7940萬股,持股比例為22.68%。
山西省農商行官網顯示,該行于2023年11月17日在山西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基礎上組建,是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地方性銀行業金融機構,第一大股東為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農商行是山西省服務覆蓋面最廣、業務規模最大、從業人員最多的金融機構。
記者注意到,山西省農商行是全國首批采取“上參下”模式改制的農商聯合銀行。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山西監管局官網顯示,2024年12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西監管局批復同意山西省農商行收購侯馬農商行44.25%股權;同意山西省農商行參股堯都農商行9.84%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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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西監管局批復同意山西農商行投資入股山西靈石農村商業銀行1000萬股,持股比例為1.46%;山西五臺農村商業銀行1000萬股,持股比例為1.31%;山西榆次農村商業銀行1170萬股,持股比例為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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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山西省農商行此次擬收購的柳林農商銀行和清徐農商行股權,實際控制人均為山西省財政廳,都源于對已因涉黑入獄的原柳林首富陳鴻志資產處置所得。公開資料顯示,2019年11月5日,山西省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陳鴻志等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陳鴻志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等,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