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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1 作者:李松濤 來源:中國青年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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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收也敢買賣?
用全國政協委員、民建中央委員、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李漢宇的話來說,這在財稅系統內是一個長期存在眾所周知的現象。
“必須盡快扭轉依靠買稅形成的部分鄉鎮財政收入虛假繁榮的局面!崩顫h宇委員說,現在就應該徹底清查涉嫌買稅鄉鎮2007年度的買稅額,弄清鄉鎮乃至相應縣級財政的家底兒究竟有多薄。
李漢宇在基層調研時發現,一些地方出現了“買稅賣稅”的市場,每年10月左右,這樣的市場就會車水馬龍,人頭攢動。
在一些鄉鎮了解情況后,李漢宇得知,每年鄉鎮都會接到上級下達的逐年遞增的財政增收指標,這個增收主要就是稅收增收。
“上級給下級下達的指標不合理!崩顫h宇說,指標往往都超出鄉鎮的能力。有的鄉鎮,上報的稅款中有70%都是通過買稅的方式獲得的。有一個鄉鎮的稅收不過50萬元,上級下達的任務卻有350萬元。
為了完成任務,鄉鎮會把指標分解到每個干部身上,讓鄉鎮干部出去買稅完成任務,而且多買給獎,少買受罰。于是,鄉鎮干部開始通過各種方式尋找稅源,有的甚至在城里擺攤設點,租賓館招待所設“辦事處”來買稅。
早在幾年前,就有媒體報道過個別鄉鎮政府的買稅行為,并稱這樣的行為在上世紀90年代后期就已經開始出現,賣稅者大多在建筑、運輸等行業。
“原本這個現象就存在,近兩年國家取消了農業稅及農業特產稅,一些鄉鎮財政收入來源逐漸枯竭,買稅現象更加泛濫!崩顫h宇說,買稅的鄉鎮往往采取返還的方式來吸引稅源,膽子大的返還現金,謹慎的則以“技術改造”、“創新鼓勵”等名目返還,有的能給賣方20%~30%的優惠。而按正常渠道在所在地繳稅,往往沒有這樣的優惠。
李漢宇告訴記者,同樣要繳稅,如果在其他地方繳稅能得到返還,那肯定不愿意在本地繳。再加上買稅的往往都是欠發達地區,一買一賣之間,好像還有一種扶貧濟困的“高尚”情懷!坝械馁I稅者就是以‘劫富濟貧’的思想動員感化賣方企業!
既有實惠,又有精神上的感召,自然有不少企業愿意賣稅。李漢宇告訴記者,東部一個大企業為了賣稅干脆就在西部某縣注冊了一個分支機構,這樣的“東稅西送”比中央財政的轉移支付還直接,很得買稅鄉鎮的歡迎。
“從買稅的鄉鎮看,有了稅收就有錢可發!崩顫h宇說,鄉鎮干部也不愿過窮日子,也不想食無魚、出無車,而且如果吸引稅源的能力強,還能憑借稅收增長多獲得政績,鄉鎮自然也愿意去買稅。
表面看來,買賣雙方都好處頗多,而且一個愿打一個愿挨。
“這樣做損害的是國家利益!崩顫h宇說,買賣的稅是國家法定的稅收,買方不論用什么方式返還賣方,實質都是挖國庫的墻腳,造成了國庫總體流失,國家財政,尤其是鄉鎮財政收入流失的現象相當嚴重。
買稅過程中還有大量征收成本。買稅的人總要請客送禮,有的鄉鎮甚至以貸款的方式來支付買稅成本,形成新一輪鄉鎮政府負債。貪污、受賄等職務犯罪更是容易出現。
不僅如此,這樣的買賣行為還帶來了統計上的失真。
李漢宇說,大量買來的財政數據匯總到中央,顯然會嚴重干擾中央政府的決策。而且這樣的風氣會扭曲鄉鎮干部的政績心態,大家都不愿真抓實干、認真培植稅源。
“在有的鄉鎮,如何在買稅競爭中脫穎而出,如何才能買到越來越多的稅款,竟成了部分鄉鎮領導的第一要務!崩顫h宇說,“買稅能人”開始涌現,有的地方還出現了“買稅家族”,領導動員親屬為鄉鎮財政創收出力。財政增收,親屬還能賺錢。
鄉鎮政府買賣稅款的現象李漢宇早已注意,也曾經向國家稅務總局反映過。但據他說,國家稅務總局也僅僅是在2006年5月30日通過其網站發布了一個200余字的通知,要求凡查實存在“引稅”、“拉稅”、“買稅”、“混稅”問題的,要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堅決予以整改。其網站上一直也沒有公布調研報告和整改結果。
“這個涉及到稅收管理體制!崩顫h宇說,管理上太混亂,上級也默許甚至是鼓勵,僅僅是用通知的方式整改難以奏效。
李漢宇說,不管怎樣,這樣的行為危害很大。應該改革縣、鄉鎮政績考核機制,克服財稅收入崇拜,恢復鄉鎮財政現狀,加大轉移支付力度,給講實話的鄉鎮以財政補貼,別讓他們吃虧。同時嚴肅財經紀律,杜絕任何名目支付賣稅人回扣、返點。
“建議立法機關修改《刑法》,把買稅、混稅等行為定義為擾亂國家稅收征管秩序!崩顫h宇說,把以各種名目支付的買稅回扣、返點等款項界定為挪用國家專項資金,把賣稅所得優惠界定為偷逃國家稅收,情節嚴重者均以犯罪論處。本報北京3月10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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