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明確指出,城投債發行規模的空前上漲和地方政府負債超5萬億等因素,有可能在未來引爆風險。 與上世紀90年代非常風行的社會集資不同的是,目前地方政府之所以能夠勉強維持“債務鏈”不斷,主要還是依靠“政府信用”以及政府對土地的“支配權”。當然,銀行被“拖下水”后,騎虎難下的操作方式和防風險辦法也是地方政府能夠繼續得到信貸支持的重要原因之一。 發行地方債券,只能解決眼前“資金鏈”不斷的問題。如果沒有穩定的資金來源,要么“資金鏈”斷裂;要么債務越背越多,直到背不動為止。從目前地方財政的實際情況來看,指望通過財政資金來償還,可能只是一種美好的愿望和想象罷了。對很多地方的財政來說,能夠維持正常的運轉和重要社會事業的發展已經十分吃力,更別說用于償還政府債務了。即便償還債務利息,對絕大多數地方來說,都是一件相當困難的事。 必須引起高度關注和重視的事實是,地方政府之所以有這么大的負債“膽量”,之所以能夠獲得如此眾多的資金“支持”,最關鍵的因素還是對土地的“支配權”。一旦土地運作和上市交易受阻,債務鏈就極有可能斷裂,資金也就存在風險。因此,對地方債務過重的問題,決不能等閑視之。 首先,必須對地方債務的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摸底,以便于中央作出科學的決策,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第二,要控制規模,堅決防止地方債務無節制膨脹。一方面,要按照地方財政可用財力的規模,確定地方債務的規模;另一方面,要把好信貸投放關,控制銀行對地方政府的盲目信貸支持,明確地方政府貸款的規模和比例。第三,建立地方債償還機制。地方政府必須在每年的財政預算中安排一定規模的資金,建立地方債償還基金,且必須做到?顚S。第四,對地方政府負債進行評估考核。投資越多、浪費越大、損失越多、腐敗問題也越多。因此,有關部門必須對地方債務進行一次科學評估、效益評價、效果分析。對資金使用不規范、違反國家規定建政績工程、建樓堂館所的行為進行嚴厲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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