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90年代,大學可持續發展思想開始萌芽,并迅速在全球范圍傳播。1990年10月,來自全球20所大學的校長在法國塔樂禮簽署了著名的《塔樂禮宣言》并做出10項承諾。1994年歐洲大學協會發布《哥白尼憲章》,明確大學有責任進行環境文明的宣傳與推動環境倫理的實踐。 大學可持續發展初期,運動主要由學生社團推動,形式多為教育、宣傳和呼吁,以期形成全校層面的可持續發展氛圍,同時在校園各處分散地開展適宜的可持續項目;隨著校園文化的形成和各項目的效果逐漸體現,部分大學領導層意識到可持續發展作為大學發展理念一部分的可能以及其中學校從中可能得到的各方面經濟和社會效益,開始有意識地將學生運動與大學發展相結合;到了近期,隨著氣候變化危機的加劇,一些走在前沿的大學開始了可持續發展運動從項目層面向系統層面轉變的變革過程,逐步調整、建立了與之相適應的大學發展理念、戰略目標及組織架構,并陸續建立了致力于推動大學可持續發展的地區性和全球性組織,如美國大學校長氣候委員會和國際研究型大學聯盟(IARU)。 至本世紀初,可持續校園已經經歷理念宣傳和實踐探索兩個階段,開始進入理論研究層面。成立于2006年的國際研究型大學聯盟,要求其成員應通過執行提高環境績效的原則和規則,發展成為校園可持續建設和生態文化建設方面的全球最佳實踐者。2008年召開的第一屆世界可持續校園國際聯盟大會,把可持續建筑設計、能源效率、可再生能源使用以及環境無害化列為聯盟對話的重要議題。 目前,在全球范圍可持續校園建設已經達成了理念上的統一、理論和技術上的相互支持以及行動上的國際協作,可持續校園建設將自此走向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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