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對于房屋成本能否公開的討論,起因于廣東省建設廳給省人大代表建議的一份回復。針對代表提出公開房屋成本價的意見,廣東省建設廳明確表示:這種做法容易造成對企業商業秘密的侵犯和對公平競爭環境的影響。
廣東省建設廳在“否決”人大代表建議時的論證出發點,引起人們激烈的爭議。本報為此展開討論并采訪了一些相關人士。

網友之聲網友熱議:房地產成本該不該公布
大家談還消費者知情權
求助法律是理性之路
記者調查開發商無義務 政府有責任
行賄入成本
社會咋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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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
廣東省人大代表向廣東省建設廳提交一份議案,提議向消費者公布房地產成本。
代表們引用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關于消費者“知情權”作為建議的法律依據。在“買房對于一個家庭來說已經是一個非常沉重的負擔”的情況下,應當通過公開房價成本的方式,確保市民的知情權。建議提出,在公開房屋成本時,政府應制定條例,要求開發商在申領預售許可證時,向房管局申報房屋成本價,通過行政單位審核審批后才能發放預售許可證;同時,已經領取預售許可證的房屋,房屋交易中心應將房管局審批的成本價對外公布,任何人都可查詢。
廣東省建設廳在對人大代表建議的答復中表示,公布房屋成本這一做法是違背市場經濟原則的。在市場經濟下,決定價格的因素主要是供求關系而不是成本,開發商有根據市場需求以及房屋質量好壞、配套設施是否完善、檔次定位等情況確定銷售價格的自主權。對商品住房成本價進行公開,或者公開的內容和程度把握不好,容易造成對企業商業秘密的侵犯和對公平競爭環境的影響。
相關資料
(一) 關于成本
8月上旬,新華視點記者在調研中獲取了一份福州市有關部門測算的當地部分地塊商品房價格成本對照表,在所列的23個樓盤成本目錄中,商品房開發成本從每平方米1636元至3094元不等;銷售均價從每平方米2500元至5500元不等。經測算,開發商的利潤率平均約50%,最低的約為20%,最高的超過90%。其中利潤率超過50%的樓盤有10個,呈現出樓盤越高檔,利潤率越高的基本特點。
《上海證券報》9月27日報道,杭州一位房產業內人士透露的一份房產開發成本清單顯示,該項目開發商共賺取了5.8億元的毛利潤,相對于6億元的成本來說,回報率近100%。這則報道還披露了上海和杭州的兩個樓盤開發成本和利潤,其毛利回報率均極為可觀。
(二) 政策法規
我國價格法明確規定,企業自主定價需要以成本為基礎定價,經營者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牟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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