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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12月18日電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布2008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為便于各地區、各部門及早合理安排節假日旅游、交通運輸、生產經營等有關工作,經國務院批準,2008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國際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具體安排如下:
一、 元旦:2007年12月30日-2008年1月1日放假,共3天。 二、
春節:2月6日-12日(即農歷除夕至正月初六)放假,共7天。 三、
清明節:4月4日-6日放假,共3天。 四、“五一”國際勞動節:5月1日-3日放假,共3天。 五、
端午節:6月7日-9日放假,共3天。 六、
中秋節:9月13日-15日放假3天。 七、 國慶節:9月29日-10月5日放假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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