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日前聯合發布《關于規范金融機構同業業務的通知》(“127號文”)對同業業務規模進行限定,將促使銀行在今年繼續擠壓“水分”。 127號文要求單家商業銀行對單一金融機構法人的不含結算性同業存款的同業融出資金,扣除風險權重為零的資產后的凈額,不得超過該銀行一級資本的50%。同時,單家商業銀行同業融入資金余額不得超過該銀行負債總額的1/3。 根據規定,金融機構于通知發布之日前開展的同業業務,在業務存續期間內向央行和相關監管部門報告管理狀況,業務到期后結清。 Wind數據顯示,2014年一季度末,16家上市銀行同業資產總規模占總資產的比例僅為13.42%,同業負債規模占總負債的比例則為15.17%,整體不存在達標壓力。 從單家銀行情況來看,仍然有部分銀行承壓。今年3月末,16家上市銀行中,寧波銀行同業負債占總負債比重超過1/3。 華夏銀行發展研究部研究員楊馳分析稱,從近年情況來看,部分城商行由于客戶基礎薄弱,吸收存款能力差,加之急于“彎道超車”,往往在同業業務上表現十分激進,依靠同業資金迅速做大資產規模,同業業務收入占總收入的比重較大,潛在的風險不可小視。(摘自《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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