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數據,去年流轉稅的比重占稅收收入的七成以上。這意味著,納稅人繳納的很多稅,是看不到的流轉稅。(據5月17日《新京報》) 流轉稅占整個稅收收入的70%以上,這是當前中國稅制結構最大的不合理之處,制約了中國經濟的轉型步伐。 第一,增值稅改革滯后,制約第三產業發展。數據顯示,繳納增值稅的生產性企業的平均稅率為2%-3%,但是繳納營業稅勞務性企業最低稅率為3%,大部分服務行業比如倉儲、物流等的稅率為5%,明顯高于一般生產企業,稅制因素制約服務行業發展。 第二,流轉稅體系鼓勵粗放型的經濟發展模式。因為地方政府為了最大限度地籌集財政收入,就必須借助對自己最有利的稅收政策,上項目、辦企業,特別是搞產值大、稅收多的重化工業項目則是首選 。導致財政收入較少投入到公共服務行業。 第三,流轉稅體系助推通貨膨脹,通貨膨脹又推動流轉稅增長。流轉稅的計稅依據是以貨物和勞務價格為基礎,價格高,稅收高,又由于流轉稅的轉嫁性,稅收通過價格轉嫁出去,進一步推高了貨物價格,如此形成了惡性循環。居民進一步消費的能力被層層削弱。據報道,前四個月稅收收入平均0.9萬億,稅收收入增幅達到30%以上。 另外,以流轉稅為主的稅收體系,造成地方政府依賴房地產開發,為房地產問題埋下了較大的隱患。所以,改革以間接稅為主的稅制,比調整個稅起征點意義更為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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