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是關系到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的特殊職業,非法行醫對社會危害極大。打擊非法行醫,從嚴執法應是重中之重,更是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保證 中秋節前,衛生執法人員根據一個無證行醫的舉報線索,對北京城區一棟公寓樓內的出租房進行了突擊檢查。房客矢口否認無證行醫,不過幾天后竟帶著行醫的物件轉移了。 醫生是關系到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的特殊職業,國家法律法規對行醫者的資格有嚴格限制,還明確了一整套管理制度。但是,這些管理制度在執行中并不順利,明知故犯的非法行醫者依然是“打”之不盡。例如,2009年12月至2010年10月,北京市衛生監督部門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非法行醫案件9例。 衛生監督部門一直把打擊非法行醫作為重點執法工作。盡管如此,非法行醫現象仍然時有發生。非法行醫為何屢禁不止?深入剖析確有復雜原因。首先,隨著人們生活方式和消費方式的變化,養生、美容等經營活動越來越多,這些與保健混在一起的經營內容,對于偷偷摸摸的非法行醫者來說又多了幾個鉆空子的機會。 其次,各地確定的非法行醫標準和執法程序存在差異,是影響打擊效果的一個重要原因。雖然最高人民法院發文,認定5種情形為非法行醫,但面對復雜多變的具體問題還很難一一準確套用。有的城市各區縣衛生監督機構從取締方式、取締內容到使用的執法文書均不盡相同,沒有規范的工作程序,現行衛生法律法規沒有規定取締無證行醫的具體實施手段和執法程序,這些都阻礙了打擊非法行醫工作的開展。 聯手辦案、防止推諉,應該是打擊非法行醫工作中必須加強的重要環節。由于非法行醫的復雜性、隱蔽性和流動性等特點,衛生、工商等部門應該及時互通信息,進行聯合執法,防止部門間推諉。在推諉之間,非法行醫者很容易逍遙法外。 除了統一標準、密切合作,相關部門還應對非法行醫從嚴處置。如果執法不嚴,聯合執法就像田野里稻草人一樣只起嚇唬作用,無法收到預期效果。從嚴執法,就應該根據線索順藤摸瓜,挖出證據。取證,關鍵是“取”,不能指望順手拈來,更不能苛求投訴人提供;從嚴執法就應該從速辦案,非法行醫者十分“警覺”,執法人員聞訊趕到都難按住黑手,若再拖上幾天現場證據就會泡湯。 非法行醫屢禁不止還有幾個原因,非法行醫者的風險成本低,衛生監督執法人手不足,醫療資源布局不合理,醫藥費用太高等等。這應該高度重視,創造條件解決。但加大從嚴執法力度應該是重中之重,更是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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