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來,證券公司創新步伐加快,但時有風險暴露,券商風控建設成為監管部門關注重點。部分券商因為冒進創新,面臨行政處罰。業內人士建議,一流的創新必須有一流的風控相匹配。證券公司在推進創新的同時,要高度重視風險管理不能同步跟進金融創新的潛在風險,要更加注重風控體系建設,化被動為主動,使風控從監管要求變為內在自覺,在防住風險的前提下加快創新步伐,而不是在創新“盛宴”中“埋雷”。 加快創新是增強證券公司核心競爭力的必由之路。與銀行、信托公司等金融同業和國際先進投行相比,當前我國證券業為市場提供的金融產品、交易工具和中介服務都太少。隨著證監會明確“放松管制、加強監管”的監管思路,證券公司自主經營的空間逐漸加大,新業務、新產品不斷涌現。特別是2012年證券公司創新發展研討會召開以來,監管部門頻頻召集券商進行創新座談,鼓勵券商大膽創新,再造券商交易、支付、托管結算、融資和投資五大基礎功能。監管部門明確,在券商放開手腳創新時,要注重合規風控的底線是法律法規和執業準則。 但是,部分證券公司在創新業務突飛猛進的同時,合規管理、風險控制并未相應跟上,產品風控系統粗放、人員匱乏,產品分類分級系統淪為擺設。特別是在保薦上市方面,一些證券公司未能勤勉盡責、切實履行保薦義務,未能及時發現被保薦上市公司的潛在問題,對擬上市公司上市材料的真實性也缺乏必要的檢查機制。保薦制度實施近9年來,證監會共向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開出89張罰單,而僅今年一季度就達9張。證監會對這些行為給予了嚴厲查處。 此外,證監會在松綁證券公司資產管理業務后,證券公司“跑馬圈地”,出現了資管業務大繁榮。截至去年底,114家證券公司受托管理資金本金總額1.89萬億元,這一數字在去年三季度末為9295.96億元,2011年末僅為2818.68億元。不過,在1.89萬億元的資產管理“蛋糕”中,券商集合理財產品僅占2000多億元,其余大部分是券商與銀行之間的業務合作。券商為銀行提供資金過橋和資產出表的通道,從而逃避信貸監管,存在類似“影子銀行”的潛在風險。在這一過程中,證券公司只是賺取了有限的“通道費”,但積累了巨大的潛在兌付風險。 目前,資產管理業務的開展與合規管理、風險管理機制的健全和運行已成為監管部門關注的重點,并被列為今年現場檢查的重點。 風控的“短板”也令證券公司付出聲譽、業務和經濟的巨大損失。例如,按照現行的證券公司分類評級指標體系,被行政處罰或被出示警示函的公司,將在分類評級中相應扣分。去年有十多家證券公司被采取諸如警示函等監管措施的處理,這些公司可能在今年的分類評級中被降級,而按照現行的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的繳納政策,被降級意味著繳納更多的保護基金。有分析稱,一個警示函相當于3000萬-5000萬元的代價,指的就是降級導致多繳保護基金。 一流的創新必須有一流的風控相匹配。創新不能單兵突進,必須把握好創新發展與合規管理、風險控制的關系。創新有自身的規律,也有相應的原則和底線。證券行業發展的歷史經驗表明,沒有合規和風險控制作基礎的創新,不僅不能促進行業的發展,相反還會帶來混亂以至災難性的后果,券商創新和合規風控必須雙輪驅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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