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政府前不久下發通知,組建鄭州公共住宅建設投資公司。該公司專門經營經適房、廉租房、周轉住房和農民工公寓等住房的投資和建設。據悉,公共住宅公司成立后,將逐步壟斷經適房和廉租房市場,公司將按市場化運作,不以賺錢為目的。(見9月25日《北京晨報》)
雖然鄭州市政府這項決策在一定層面和一定范圍內還存在著爭議,但在目前房價一個勁扭曲上升的現實下,我對鄭州市政府這種民生擔當意識表示認可。 在一些城市,經適房不“經”、廉租房不“廉”、民工公寓不“民”,早已是公開的秘密。低價房所“適”的范圍與空間,被利益和權力階層公開或半公開地異化,如北京某處經適房的房號被人公開炒賣至16萬元一個,而真正需要低價房的低收入家庭,只能望經適房而興嘆。據報道,一些開著寶馬的人一舉拿下幾套數百平方米的經適房,經過幾番“關系倒騰”,居然弄到產權,然后按市場價賣出。他們獲利之所以如此容易,根源就是經適房監管、監督的缺位和相關法律的滯后。 一些地方出臺的管理措施也很不公平。某城市規定購房經適房不能貸款,要求一次性付款等。這些,對富人來說輕而易舉,但對低收入家庭來說,無異于登天之難。于是,有權或有錢的主兒們,必然會穿過法律和制度的盲區,拿下與市場價有巨大落差的經適房,最后猛賺一把。 在此背景下,政府必須采取措施改變目前經適房建造、銷售策略,鄭州市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其思路是,政府用“看得見的手”彌補市場的缺陷,去干開發商不愿干、不可能干好的事,將政府的責任意識傾注到坊間里弄。當各地政府都能大力建造保障性住房,就能擠對私人投資市場的過高份額,使人人享有適當住房的理想成為現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