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11月17日發出通知,根據當前經濟形勢和企業實際,近期暫緩調整企業最低工資標準。
在全球金融風暴肆虐的背景中,我國相當一部分中小型企業日益面臨資金鏈斷裂等諸多困難。據初步統計,
全國今年上半年有6.7萬家規模以上的中小企業倒閉?梢韵胍,隨著金融危機的蔓延,這一數字還有繼續擴大的危險。 正因為如此,暫緩調整最低工資其實是一種無奈的現實選擇,同時,“暫緩調整”并不意味著不再調整,只不過是給企業留下了一個休養生息的緩沖期。盡管如此,暫緩調整還是不可避免地會對民眾的基本生活帶來一定影響,而依賴最低工資維系生存的恰恰是抵御風險能力最差的弱勢群體。相比之下,收入穩定且相對較高的公務員工資或許更有必要“暫緩調整”。畢竟,除了大規模普調工資之外,公務員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確保了每位公務員都能因工作年限的延長而得到漲工資的機會。 我國《公務員法》第七十五條明確規定:公務員的工資水平應當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國家實行工資調查制度,定期進行公務員和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的調查比較,并將工資調查比較結果作為調整公務員工資水平的依據。在企業效益普遍不景氣,“減薪”、“裁員”日漸成為熱門詞匯的時候,公務員工資理應與國民經濟和社會工資水平緊密相連,并及時做出相應調整。 就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通知“暫緩調整最低工資”的同時,財政部最新數據顯示:10月份,中國財政收入同比下降0.3個百分點,其中中央財政收入下行速度尤其明顯,同比下降達8.4%。在此背景中,財政供養的公務員也許更加沒有理由繼續漲工資。
一段時期以來,公務員工資每每成為坊間議論的焦點,在財政收入穩步上漲的過程中,明顯的收入差距尚且帶來諸多非議,隨著財政收入的增速持續下行,如果公務員工資繼續保持上漲,顯然更容易拉大彼此的差距。 掌握公權力的公務員普遍擁有一定的話語權,更加容易通過博弈來維護自己的利益,很多普漲工資計劃就是以公務員先漲一步開始。然而,服務于民和財政供養的性質,決定了公務員工資不應該比應對危機的“暫緩調整”慢半拍。由此想起了一段陳年往事——早在1998年亞洲金融風暴肆虐之際,香港地區公務員主動降薪,以實際行動表明了與香港民眾同甘苦、共患難的信心和決心,并最終取得了共同抵御金融風暴的勝利。無情的金融危機,也因此成為了增強香港公務員親和力與凝聚力的催化劑。面對相似的危機,這樣的經驗是否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危機面前,公務員工資是否也應該“暫緩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