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政府出臺扶持服務業發展的“30條”新政,力求實現服務業增加值占GDP比重每年提高2個百分點。
為了促進服務業的跨越發展,新出臺的“30條”除了放寬企業的進入門檻外,還規定在“十二五”期間,將通過銀行和政府基金聯合貸款,每年籌措10億元,加大對服務業十大重點領域的資金支持力度;全省銀行業支持服務業的信貸增速要高于信貸平均增速1個百分點;支持符合條件的服務業企業通過發行股票、債券等多渠道籌措資金。
“30條”對山東省服務業扶持力度之大、優惠之多,前所未有,特別是對強化金融扶持力度方面更是大大增強。
在金融機構設立方面,“30條”對國內外金融機構來魯新設立的區域總部和分支機構,以及新成立的新型地方金融組織,由省級、地方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支持其擴大對金融機構的持股比例,同時引導金融機構根據服務業企業資金需求特點,在信貸、證券、保險、外匯、擔保、信用增級等方面加大創新力度,加大對符合條件的服務業企業的授信額度,滿足不同類型服務業企業的多元化金融需求。
“30條”也加大了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其中,第18條規定,對于建立中小服務業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省級每年從基建基金中籌措2000萬元風險補償資金,通過貼息、補助或獎勵等方式,對貸款銀行給予風險補償;進一步提高小額擔保貸款額度,對個人新發放的小額擔保貸款的最高額度提高到1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發放的小額擔保貸款最高額度提高到30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