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央視的3·15晚會上總會暴光幾個作假經營的企業和其產品,去年的“歐典地板”,今年的“藏秘排油”和緊隨其后的“胡師傅鍋王”,都成為轟動一時的新聞。
幾萬元與幾十億元誰不作假誰傻瓜
照著我們一般人看來,作假的企業遭遇這樣的打擊,應該是一場滅頂之災。但實際結果卻大為不然。據媒體報道的情況是,有關部門最后對“歐典地板”相關廠家處以了不到800萬元的罰款。有人計算,這個數目還不到“歐典“作假經營期間一個產品一個月的利潤。被央視3·15晚會暴光并引來有關部門的查處,可謂作假經營遭遇的打擊之最了。但即使到了這個份上,企業算總帳,作假經營還是大大地賺錢。這樣的結果,對企業行為的導向,絕對是負面的。 再舉一個更令人瞠目的例子。如果你去查看近幾年來國家藥監局和各省藥監局發布的各期《違法藥品廣告公告》,一定會在違法企業的名單上發現一個“?汀---上海綠谷集團。這個企業發布違法廣告已經到了肆無忌憚的程度,真有“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的頑強。有時候,連續幾期《違法藥品廣告公告》,綠谷集團的產品“雙靈固本散”可以期期不落,甚至高居榜首。5年來,綠谷產品“雙靈固本散”僅被列入國家藥監局公告的違法廣告就高達800多起,最近一期的公告上還有104起?磥磉@個企業發布違法廣告絲毫沒有收手的意思。 早就有媒體疾呼,為何象“綠谷”這樣違法廣告屢禁不止?分析起來,原因很多,主要的:有廣告費在廣告主與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之間串起的利益鏈,使得明明被禁的廣告竟然在媒體上暢行無阻;更有處罰力度太低的原因,以至于企業在發布違法廣告時根本就是毫無顧忌。從現在看到的資料,“雙靈固本散”這個產品,近幾年的銷售收入累計有幾十億元,而有關部門對其違法廣告的罰款,有時候幾次加起來才幾萬元錢。
處罰力度輕監管部門認識有誤
對此,有關部門解釋了他們的無奈,認為“處罰標準都是根據《廣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不能隨意抬高處罰力度”。但,我們有理由懷疑,很多地方的工商管理部門在查處違法廣告時,并沒有按有關法律的處罰標準執行,實際處罰力度很輕。 例如,《廣告法》第四十一條明確規定“違反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禁止發布廣告的商品或者服務,不得設計、制作、發布廣告)發布廣告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責令負有責任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改正或者停止發布,沒收廣告費用,可以并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停止其廣告業務”。像綠谷集團這樣發布違法廣告超過800多起,一而再再而三地被藥監部門公告,媒體也曾多次予以揭露,竟依然置若罔聞,藐視法律的權威一至于此,還不算是情節嚴重嗎?可是,有關部門什么時候沒收過它的廣告費,什么時候給它處以過廣告費用5倍的罰款? 所以,即使在現有法律框架下,也可以較大力度地打擊企業的作假經營行為。目前的情況是,非不能,實不為也。 有關部門對企業造假的寬容姑息,很大程度上是對企業作假的危害缺乏認識。作假之風日盛,已經形成一種公害,不僅是對消費者利益的損害,也是對守法競爭者的損害。 也許,有關部門會這么想,歐典地板雖不是真從德國來,但地板還是真的;“雙靈固本散”雖沒有那樣的療效,但也吃不死人。因此,違法情節輕微。但是,別忘了,這些作假企業的產品價格個個高得離譜,要不是有那些違法廣告的胡吹,誰會掏那么多錢買它?專業術語叫“違法廣告”,說白了就是騙人錢財。成億成幾十億的騙,還是情節輕微嗎?我們真是拿它沒有辦法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