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下午,河北省阜城縣醫院的“120”救護車將武邑縣韓莊鎮紅旗村被拖拉機砸倒的村民魏義清拉到阜城縣醫院搶救(路程約7公里),經醫院檢查已經死亡,救護車司機竟要價1000元,且不出示任何票據。何以會如此?原來,醫院已經將“120”承包給了魏某。對此,魏某坦承,收費沒有標準,個人說了算,要價當然得高點,但可以通過關系向下壓價,這趟車最低也得要500元。(4月10日《燕趙都市報》)
“120”具有公共服務的功能!120”熱線暨救護車作為醫療急救之用,同“110”、“119”等一樣,提供的是具有救急、便民性質的公共服務。阜城縣醫院作為公立醫院把“120”承包給私人,就改變了其公共服務的性質。把“120”救護車承包給私人經營,承包者自然要追求經濟利益,漫天要價在所難免。以“120”救護車承包人魏某為例,阜城縣醫院公布的收費標準是八里鄉范圍內(白天)收費40元,死者所在的紅旗村距八里鄉的張莊才1公里,魏某卻張口要1000元,這顯然太離譜。 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建立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是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基本目標。將公共服務承包給私人的做法,顯然不妥。 |